簡介


現今香港,市民大衆為節省開支,會於不同途徑找到適合的物業租賃使用,亦因香港可在無需聘用律師或委託經紀的情況下自行草擬及簽訂租賃協議,所以同時亦可節省律師費用或經紀佣金費用。但實際簽署租約後,雙方往往因租約內容或流程遺漏使得往後雙方發生爭議,什亦有由於簽署的租賃協議過於簡陋,什或未有符合法規,如未有加蓋印花、註冊或提交政府表格等的法例規定,是故本司推出全新服務「簽租易」,以便市民大衆可花費少量的費用亦可享有相關的專業服務。


為何要簽租約?

香港的商業社會,必須重視合約精神,當大家訂了約,便需同時遵守,倘若一方違約,對方是可以用民事訴訟向他追討損失和賠償,或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令,逼令他履行合約上的條款,又或者申請禁制令,禁止他某些違約行為。
什麼是合約?簡單來說,合約就是具法律效力的協議。法理上,合約不單包括用白紙黑字寫成的協議,也包括口頭上及行為上的協議。
什麼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普通法,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有三項基本元素:(一)有兩個或以上的立約人,並有一方提出協議(這個提出又叫要約offer),而另一方接受協議(這個接受又叫承約acceptance),(二)立約人有價值的付出(這個付出又叫約因consideration),(三)立約人有訂立法律效力協的意圖(即legal intention)。
如果上述基本元素有一項不成立,那協議便會失去法律效力了(It is not legally enforceable)。
雖則大部份合約可以用口頭、行為或文字訂立,但有些合約 ---如關於土地及樓宇 --- 就必須以契約方式來訂立以免發生爭議。

甚麼情況需要簽訂租約?
無論自讓業主於會所刊登物業出租成功、租客於網站成功找到理想居所、代理替業主或租客成功介紹物業出租、現有租約到期重新續約、租約條款更新 - 如租期/租金 / 業權擁有人變更等;
以上情況都需要簽訂租約。


服務


「正房屋網平台放盤服務」費用全免,與業主或租客議價成功後即可選用「簽租易──正房屋網簽署物業租約服務」(下稱「簽租易」),由委託的專業持牌顧問跟進,直至完成簽約。



「簽租易」屬定額收費,詳情如下:



租金          $0 - $10,000   定額收費$1,000

租金 $10,001 - $20,000   定額收費$2,000

租金 $20,001 - $30,000   定額收費$3,000

租金 $30,001 - $40,000   定額收費$4,000

........如此類推



費用已包括於稅務局印花稅署加蓋印花稅。



流程如下:



1)客戶先於電話或 WhatsApp 提供租約內容資料

(業主及租客的身份証明文件租金租賃合約的起租日期租約附帶之傢具及需註明的租約條款)

2)為客戶草擬正式租約

3)安排見面簽署租約安排

4)提供相關物業查冊以核實單位資料

5)簽署正式租約,交收按金及上期,物業鎖匙,出入証等

6)為客戶雙方的租約文件加蓋印花證明書

7)服務完成

如有需要可提供所需資料予客戶之律師跟進相關交易程序 )


除「簽租易」的定額服務費用外,正房屋網不設任何其他費用,絕無隱藏收費。


無需於正房屋網完成物業交易配對亦可選用「簽租易」,詳情請致電 27604928 或電郵[email protected]聯絡我們的專業團隊。


「簽租易」  CITIC PROPERTY INVESTMENT LIMITED 持牌地產代理(C-058746)提供。




簽署租約需知 :


使用我們提供的「簽租易」服務,服務包括:


1)我們會提供上門簽署一式兩份的租約


租約內容可因應業主與租客訂立內容作出補充或註明


2)一份有關租約的加蓋印花證明書 (打厘印服務費用已包括租期35個月內的印花費用,如超出相關時間,請向我們查詢相關費用



加蓋印花程序


於本港任何租約、以租賃為目的之協議以及任何其他產生相似效果的文件(包括其複本)(以下統稱「租約」)均須繳納印花稅。


業主、租客及任何其他簽訂該租約的人士均須承擔繳納印花稅的法律責任。


租約須在其訂立之日起計30天內加蓋印花。逾期加蓋印花者將須繳付罰款,罰款額最高為原本印花稅款的10倍。


沒有為租約加蓋印花的後果


未加蓋印花的租約在民事法律程序中將不獲接納為證據,意思是,未加蓋印花的租約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強制執行該租約,即使另一方違反該租約亦然。


任何公職人員都不能把未加蓋印花的租約註册或存檔,也不能根據未加蓋印花的租約採取行動。


印花稅署署長可提出民事訴訟向負責為租約加蓋印花的業主及租客追討任何未清繳的印花稅款。



加蓋印花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為租約加蓋印花:


I)透過互聯網


最便捷的方式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提交加蓋印花申請。這是一項24小時的服務。閣下無須向印花稅署遞交租約正本。

按照指示列印印花證明書,並將之夾附於租約上。

印花證明書與傳統印花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II)郵寄


可把加蓋印花申請表[IRSD111(C)]郵寄到香港灣仔告士打道郵政局郵箱28827號。郵寄申請表時,無須附上租約正本。

印花稅署將於收到繳款後5個工作天內把印花證明書郵寄給閣下。印花證明書與傳統印花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III)親身前往印花稅署


可前往印花稅署櫃位遞交租約正本和辦理加蓋印花手續。




逾期加蓋印花


業主、租客及任何其他簽訂該租約的人士一旦逾期為租約加蓋印花或未有為租約加蓋印花,將可能要繳付罰款,罰則如下:


逾期時間                                                    罰款

不遲逾1個月                                         印花稅款額的2

遲逾1個月,但不遲逾2個月                    印花稅款額的4

其他情況                                                 印花稅款額的10



3)提交表格CR109的指引


由業主提交表格CR109


新一份租約(既包括新約,也包括續約)一經訂立,業主或其代表/代理人須在該新訂或續訂租約訂立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下稱「差估署」)署長(下稱「差估署署長」)提交表格CR109(「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以供批署。


凡書面住宅租約訂明固定租期為五年或以上,且該租約沒有訂明業主可提早終止租約或訂明在固定租期內繳交同意租賃金或加租,則毋須就該租約提交表格CR109


不提交表格之後果


除非差估署署長已在相關租約的表格CR109上批署,否則業主無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收該租約下的租金。


提交表格CR 109可親身或以郵遞方式提交至差估署或

網上提交

提交電子表格CR109 (http://eforms.rvd.gov.hk/eform/apps/RVD-eform-c.jsp)


費用


於雙方訂立租約後一個月內提交表格CR109:免費。


於雙方訂立租約之日起計一個月後提交表格CR109:須繳付逾期手續費310元。


處理時間


差估署會在一個月內批署表格CR109並把已批署的表格分別送交業主與租客。



4)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指引


註册程序


租約、租契及租賃協議的租期為三年或以上,該租均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以保障其優先權。而租約包含續租權,則即使該租約的租期為三年或以下,該租約仍須予註冊,以保障其優先權。


沒有為租約註册的後果


租約一經註册,將享有較未註冊文件及其他隨後註冊的文件為高的優先權。


租約註册後,任何人在處理該租約所涉物業時將得悉或注意到該租約的存在,因此該租約的優先權不會喪失。


相對於隨後真誠地行事並為其權益支付有值代價的任何買家或承按人,未經註冊的租約將失去優先權。


租約各方若然不肯定應否在土地註冊處註冊該租約以保障其優先權,應當徵詢法律意見,以確定是否有必要註冊該租約。


註册費


租約或租賃協議的註冊費為210元。

所有已繳註冊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獲退還。


自行遞交租約註册的程序


租約各方把該租約遞交至土地註冊處註冊。

所有提交以作註冊的文件,必須為A4大小,並須以黑墨在白紙或蔚藍色的帳簿紙上單面列印或書寫。

租約必須於核實其註冊摘要之前加蓋印花。


每份遞交註冊的租約必須附連填妥的 「註冊摘要表格 (LR152D)」,當中述明相關文件的主要詳情。



5)為相關物業在政府網站「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提供網上查冊服務以核對物業資料及業權


相關物業資料會交業主及租客每人擬備一份。






條款及細則


1. 一般條款


1.1. 在本網提供的服務條款及細則及正房屋網特別條款(定義見下)(統稱「本條款及細則」)中,「正房屋網」或「我們」是指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之業務,而「客戶」或「您」是指任何在我們預約簽約的個人、機構或公司。請在使用本網頁之「簽租易」前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閣下使用「簽租易」或其中任何部分,即表示同意閣下已閱讀本條款及細則,並且接受和同意受本條款及細則所約束。

1.2. 我們會盡一切努力確保「簽租易」上所列載的服務內容、資料和大小均已更新。我們保留權利可更改「簽租易」的服務收費而不作另行通知。我們可根據預約時間,全權決定是否接受所有預約。

1.3. 我們會盡一切努力確保「簽租易」服務上所提供的物業資料準確。如提供相關的物業查冊,核實相方的身份資料等。

1.4. 所有預約服務須視乎相關協商後的時間再作最後確認。倘若我們未能提供相關協商後的預約服務時間,我們有權拒絕接受該預約服務。



2. 用戶登記


2.1. 您可(在網上)進行登記成為我們的用戶,成功登記後可享免費放盤服務。在登記時,即代表您承諾:

 按要求提供有關您個人的真實、準確、最新及完整的資料;

 您須確保妥善保存您的用戶名稱及密碼;

 只有您或您授權的人士使用閣下的用戶名稱及密碼登入網站;

 我們有絕對酌情權拒絕任何新用戶之申請及終止任何已登記之用戶,而無須提供任何理由。

2.2. 如您已登記的資料有任何更改,您可登入您的賬戶更新或以電話或電郵立即通知正房屋網客戶服務部,以確保我們能夠將最新的資訊帶給閣下。

2.3. 如您的賬戶在一段特定時間內一直沒有使用(目前為3年),為了保護您及我們,我們將視為您不再使用該賬戶,並使其失效。閣下賬戶內的所有資料亦會被取消(如適用)。如您希望再次在本網站使用免費的放盤功能,您須重新申請一個新賬戶。



3. 保障私隱


為致力保障您的個人資料的私隱權利,我們確保在收集、使用、保留、轉移及查閱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及常規,均符合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請查看我們的私隱政策聲明。



4. 付款方式


4.1. 我們提供的「簽租易」簽約服務只接受現金、支票或本票的支付方式付款,所有服務費用均以港幣計算。

4.2. 所有經網上預約的簽約服務須由我們全權決定並根據可供預約服務的時間而接受。我們將透過電話或電郵通知閣下可供預約服務的時間。



5. 其他


5.1. 提供服務的基礎:我們僅向客戶提供簽約服務。我們不會提供樓盤資訊或代理閣下的物業銷售出租。如果我們有合理的依據認為您預約我們的服務而並非相關的主事者,我們有權拒絕或取消您的訂單。

5.2. 不可抗力:我們倘若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由於天災、火災、水災、意外、暴亂、戰爭、政府政策、禁運、罷工、勞動困難、設備故障或任何我們不能控制的情況)而未能準確地提供閣下所需的預約服務,我們均不會向使用者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責任。

5.3. 未得我們發出書面同意之前,您不可將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權利及責任以分配、轉送或任何其他形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等。

5.4. 若本條款及細則其中任何條款被解釋為非法或無效,該等條款將被删除及不影響本條款及細則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5.5. 本條款及細則包含了雙方的全部協議,其亦取替所有之前之商議、聲言、共識及協議。

5.6. 我們有權隨時預先通知您修改、更改或補充所有或本條款及細則項下的任何條款。

5.7. 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的決定權。

5.8. 本條款及細則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而你及我們同樣受香港法院所管轄。我們可能不時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更正修改而不向您作預先通知。


正房屋網特別條款(“特別條款”)


這些特別條款為上述簽約服務條款及細則的補充,適用於您在「簽租易」的服務訂單。如有歧義,以正房屋網特別條款為準。



6. 付款條件


6.1. 香港境內簽約的服務訂單

 我們只接受港幣現金、支票、本票付款

6.2. 中國大陸簽約的服務訂單

 我們只接受人民幣現金、支付寶付款

6.3. 如果有額外的外勤費用,這些費用將在您付款之前另行進行確認。



7. 預約須知


7.1. 只接受送往在香港境內或中國大陸的指定簽約地址服務訂單。

7.2. 您向我們預約服務時,即表示您同意按照本條款及細則向我們提出服務請求,並委託我們的指定代理至您所指定的簽約地址簽訂合約。收到您的預約服務之後,我們將通知您並確認收到該預約服務。該回覆並不代表我們已經接受您的預約服務。倘若我們未能提供該預約服務,或因付款問題或任何其他原因,我們有權拒絕接受該預約服務。倘若我們無法提供閣下預約服務,我們會透過電話或電郵通知閣下。

7.3. 閣下的預約服務請求獲我們接受後,我們會與您確認接受預約服務,並同時通知您可供預約簽約的時間和日期。

7.4. 如您所預約簽約的時間和日期已經满約,我們將會通知您有關情況。閣下有權接受我們建議之另一預約簽約的時間和日期、選擇取消預約或繼續預約該服務。



8. 到府簽約服務(適用於選擇將預約服務往香港境內指定的簽約地址)


8.1. 簽約服務服務範圍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如該預約服務需至愉景灣、馬灣、大浪灣村、東涌或石澳,閣下須先與我們查詢有關預約服務安排之詳情。

8.2. 當您和本司提交預約服務後,如預約服務獲我們接受,我們將會與您確認預計簽約時間及日期。指定代理抵達前將致電通知閣下,請您確認物業資料及文件內容,確認後,將向雙方解釋合約內容並由雙方在合約上寫上姓名及簽名確認文件內容。

8.3. 若懸掛八號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我們將盡力安排下一個工作天提供相關的簽約服務。

8.4. 『今日預約聽日到府簽約』服務

 於下午2時前預約服務後,並收到電郵確認後,我們最快可在下一個工作天提供相關的簽約服務。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請注意,所有預約服務將盡我們最大能力按計劃完成。

 此服務不適用於離島地區、愉景灣、馬灣、大浪灣村、東涌或石澳。

 此服務可能會因季節性因素(例如大型銷售活動期間)或節日 (例如聖誕節、農歷新年或復活節而有所影響。

8.5. 如果您因在約定的簽約服務預約時失約或因您提供不準確地址而導致您未能準時完成相關簽約服務,我們會(i)就其引起而產生的費用保留向您追討相關的行政費用權利或(ii)安排您到我們的指定地址進行相關簽約服務。

8.6. 所有簽約服務日期和時間均為預計簽約服務日期和時間。就您可能因為簽約服務延誤所可能造成的損失或損害,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8.7. 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的決定權。



9. 到府簽約服務 (適用於選擇將預約服務送往中國大陸指定的簽約地址 )


9.1. 我們按照我們目前在中國大陸預約服務的服務範圍,向中國大陸的若干地區提供服務(詳情請致電本司查詢)。

9.2. 如果您因在約定的簽約服務預約時失約或因您提供不準確地址而導致您未能準時完成相關簽約服務,我們會(i)就其引起而產生的費用保留向您追討相關的行政費用權利或(ii)安排您到我們的指定地址進行相關簽約服務。

9.3. 所有簽約服務日期和時間均為預計簽約服務日期和時間。就您可能因為簽約服務延誤所可能造成的損失或損害,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9.4. 如有任何爭議,我們保留最終的決定權。



10. 更改租約內容及退款


10.1. 我們向您提供「14天的服務質量保證」,即於簽約後,若閣下發現內容需作更新,而用戶雙方亦同意作出相關更改,可於14天內聯絡顧客服務部以安排更正合約。否則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接受任何更改租約內容的要求。

10.2. 如果我們同意您有權更改租約內容,而相關更改內容需於印花稅署作出更正,我們會由收到相關文件日起計於14個工作天內於印花稅署內作出更改,而該更新後的印花証明書將於更新後7個工作天郵寄到雙方的通訊地址。

10.3. 在我們獨立決定及特殊情況下,我們將退回服務所涉及之款項到您的銀行户口(需時約4-6星期)或郵寄到您的通訊地址上。

10.4. 如您於付款時曾經使用優惠券、折價券或介紹人獎賞,我們將會作出相關調整。

10.5. 如需更新租約,請交還需更改的租約正本予我們,以作出相關更改。

10.6. 退款時必須交還所有我們提供給您的文件正本,否則我們(i)將從退款中扣除該文件的價值或(ii)取消退款安排。



11. 其他


11.1. 直至顧客清付購買服務之全部款項,我們將保留擁有有關服務之所有權,而相關之所有權及風險將於有關服務送交予顧客之同時視作已轉交予顧客。您購買的任何服務的所有權於我們委託指定的持牌物業代理時轉移。

11.2.使用此服務即代表同意《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收集使用者於服務過程中所提交的個人資料,有關個人資料會用作是次服務之簽約等事宜。

11.3.《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可能會使用有關資料作日後直接促銷之用途。

11.4.閣下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內部使用,和《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將對上述信息保密。

11.5.「簽租易──正房屋網簽署物業租約服務」至完成簽約為止,不提供後續服務,即簽約後的一切情況(如租賃事項上出現糾紛)均與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無關。

11.6.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您因與我們之間的交易而引致任何收入損失(不論直接或間接)、利潤或任何間接或後遺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12. 免責聲明


12.1.「簽租易」所載文件和資料純粹旨在提供一般服務,不應視作或詮釋為就具體事實或情況提供法律意見,使用者亦不應倚賴本司內容為法律意見。使用本司服務所涉及的一切責任,得由使用者自行承擔。對於使用本司服務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概不負責。使用本司服務時如有疑問(包括任何關於使用者本身情況或具體法律的問題),敬請自行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12.2.本司服務所載文件和資料內容,可不時因應實際情況予以更改。對於本司服務內容是否準確、完整或適時,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概不作出任何擔保、承諾或保證。


12.3.本司服務所提述的其他網站和超文本連結,其內容資料並非由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提供者維持或控制。對於本司服務所提述的其他網站和超文本連結(如有),包括其是否可供使用、其內容及其是否準確,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既不負責,亦不作出任何擔保、承諾或保證。


12.4.對於使用本司服務所直接或間接引致的任何損失,正房屋網資訊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以及任何參與創建、製備或推廣本司服務的人一概不對本司服務使用者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0181023



加蓋印花申請表:

https://www.ird.gov.hk/chi/pdf/irsd111.pdf

「申請減免逾期加蓋印花罰款」表格:

https://www.ird.gov.hk/chi/pdf/irsd127.pdf

表格CR109

http://www.rvd.gov.hk/doc/tc/forms/cr109c.pdf

以電子方式向差餉物業估價署提交表格(差餉、地租及租務事宜)

http://eforms.rvd.gov.hk/eform/apps/RVD-eform-c.jsp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

http://www1.iris.gov.hk/e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