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地監局致力規範代理行業違規行為,據局方最新資料顯示,去年共接獲299宗投訴個案,按年微減2%,亦連續2年下跌;惟去年涉及一手住宅物業的投訴則錄得63宗,按年上升34%,此外,期間共有55名代理被撤銷牌照,按年增加34%。

  地監局主席梁永祥表示,該局去年共接獲299宗投訴,較2018年的306宗按年減少2%,惟去年涉及一手住宅物業的投訴有63宗,按年上升約34%。

  當中最常見的投訴包括「不妥善處理臨時買賣合約或臨時租約」涉及74宗、「發出違規廣告」涉56宗、「未有與客戶訂立或解釋《地產代理協議》」涉44宗及「提供不準確或具誤導性的物業資料」涉28宗。

  其中以涉及發出違規廣告的投訴增幅最大,由2018年的20宗增加至去年的56宗,按年上升1.8倍。相信與局方於2018年底發出物業廣告的新執業通告有關,投訴包括刊登未得賣方書面同意的廣告及欠缺物業編號等。

  至於所接獲的新盤投訴中,主要涉及提供不準確資料及未經發展商許可發出廣告,亦有5宗關於地產代理於新盤銷售點秩序的投訴個案。該局已處理48宗關於新盤的投訴,當中有10宗指稱成立、19宗投訴不成立及1宗資料不足等,去年懲罰最重的新盤投訴個案為地產代理於新盤市場銷售點打架,被罰停牌2個月及罰款。另一方面,有關香港境外物業銷售的投訴則錄得六成跌幅,由2018年的15宗下跌至去年的6宗。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補充,去年有關境外物業銷售的6宗投訴,涉及英國、泰國、馬來西亞及內地海外物業,投訴包括無牌從事地產工作、無準確提供物業車程資料等,當中有3宗成功進行處分,包括作出譴責、罰款3000元、4500元以及發出指導函。

  梁永祥續指,該局於去年對258名地產代理採取行動,共撤銷55個牌照及暫時吊銷18個牌照,另有116個及147個持牌人分別被罰款和處以訓誡。被撤銷牌照的代理均由牌照委員會所裁定,但撤銷理由與其執業情況無關,如涉及刑事責任、破產等。

  此外,該局於去年巡查一手樓盤銷售共875次、地產代理商鋪1935次及抽查網上物業廣告共678次。在巡查期間,共發現143宗違規個案,當中發出違規廣告投訴個案涉及最多,佔86宗,而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備存客戶紀錄規定的個案則錄得30宗,較2018年按年下跌五成。

  雖然整體執業水平有所改善,該局今年仍會加緊教育工作,特別致力着重消費者教育,會繼續努力與業界溝通,促使從業員遵守法規,提升業界在大眾的專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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