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一手交投主導樓市,代理紛紛押重注於新盤市場,令代理與買家就新盤買賣產生分歧及衝突的機會大增,本報獲悉,利嘉閣2名代理促銷沙田1個新盤,違反履行對買家作出現金回贈的承諾,被地監局判定違反操守守則,兩人均被罰款15萬元、更要停牌達6星期。業內人士指,地監局下半年將就新盤回贈推行新指引,以解決有關問題。

  最近於一手市場上頻現代理爭客打架事故,場面相當震撼,地監局亦已採取一系列措拖作出應對,包括加強對代理的監察及罰則,同時,地監局亦就代理與買家出現現金回贈等糾紛甚為重視。本報率先跟進一宗代理與買家就現金回問題的研訊,最後,有關代理因沒有對買家履行現金回贈的承諾,涉及金額130萬元,2名代理均被地監局裁定指控成立,每人重罰15萬元及停牌6星期。

  地監局昨日進行聆訊,答辯人為利嘉閣黃姓及黎姓代理,因涉及未向買家履行回贈承諾,而被該名買家向地監局投訴,據悉是次涉案兩名被告,被控違返代理守則3.7.2項,未能向買家履行回贈承諾及3.2.1項、未能以書面形式向準買家作回贈承諾。

  而該案件涉及新世界旗下沙田溱岸8號5座高層複式單位,於16年9月以招標形式作價3738萬元成交,當中發展商給予樓價的4%作為代理的佣金,惟買家與代理對該佣金如何回贈畫分存有分歧,致事件最後需由地監局成聆訊處理。

  該名買家於聆訊時指出,於購入該物業前,於代理口頭上達成協議,發展商以招標形式推售上述物業,當中樓價0.5%的現金回贈屬代理行所有,而餘下3.5%的則歸於買方,但成交過後代理並沒有對現回贈,直指該筆高達130萬元的佣金被代理「食咗」。

  另一方面,代理反駁,是次成交前根本沒有向買家作出過現金回贈的相關承諾,而上述單位的成交價遠比預期為低,故代理值得賺取該筆佣金。

  經過一輪聆訊後,上述2名代理的2項指控均被地監局裁定成立。第一項指控中,兩名代理均被罰款13萬元,停牌4星期,及於12個月內修讀地監局認可的進修課程,取得至少12年個學分,當中有2學分須涉及一手盤銷售;至第二項指控,兩名代理均被罰款2萬元,停牌4星期(當中2星期與另一指控同期執行)實際停牌時間為6星期。

  對於此次判決,利嘉閣總裁廖偉強回應表示,若判決證實為同事錯失,公司會照原定承諾,給予該買家本來約定的現金回贈。以後亦會要求旗下代理,需留意所作出的口頭承諾,須向買家兌現。若是買家在討論時,提到其他代理行所提供的現金回贈,要求同樣待遇時,會先研究相關法律文件,再視乎情況作出決定,不能隨便向買家作出承諾。

  地監局回應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的處分。

  對於地產代理未有履行有關回贈承諾的問題日益嚴重,地監局早前曾指出,鑑於現時業界做法各有不同,加上相關投訴的個案有所上升,由去年首6個月的9宗,增加至今年15宗。局方將於今年下半年推出一份相關的新執業通告,以進一步提供指引讓業界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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