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日前2名代理因違返履行對買家現金回贈的承諾,被地監局裁定違反操守守則,兩人均被罰款15萬元,同時亦須停牌6星期,而業界於昨日亦對上述事件作出回應,表明將對旗下員工發出指引,帶出「口頭承諾」亦具法律約束力。

  利嘉閣總裁廖偉強表示,是次事件主要由公司的法律部跟進及處理,並表示與是次涉案的2名代理同事進一步了解事件後,再作出上訴,而公司一直以來都有向員工對現金回贈發出指引。代理應與客人以「白紙黑字」書面形式交代佣金回贈比例。

  美聯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表示,近年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代理為求開單,不惜以佣金作招徠吸客。該集團一直以來都有對「口頭承諾」及「現金回贈」的細節對員工作出指出,並會定時作出會議,以防旗下員工違反相關條例。

  港置行政總裁李志成稱,若口頭現金回贈承諾屬促成買賣的條件之一,代理必須予以履行,而成交之前亦需要有書面文件落實相關細節。是次事件發生後,將會加強有關陪訓及發出指引。

  中原亞太區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由於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理解代理須向人客人提供折扣方可促成買賣,惟信用對代理而言,極其重要,建議簽定「回佣紙」保障雙方權益。

  另一方面,由於買家與代理間,不時就現金回贈出現爭拗,地監局發言人稱,將於下半年發出相關執業通告,目前仍在草擬階段,同時會經局方有關委員會詳細研究後才推出執行。

  至於今年上半年,該局共接獲15宗有關「未有履行回贈承諾」的一手投訴個案,比去年同期接獲9宗,上升67%,而今年首半年已處理12宗有關的投訴個案,當中有1宗個案成立,涉及2名代理,分別被判停牌4周及6周。

<< 返回